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内蒙古能源集团交易专区(原“蒙能集团阳光购销专区”,下简称“蒙能专区”)建设,服务会员企业高质量发展,经与蒙能专区有关企业友好协商,结合业务实际需求,交易中心对原蒙能专区实施方案中名称规范、交易方案、交易收费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现予公告。《内蒙古能源集团交易专区实施方案》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2022年2月15日发布的《蒙能集团阳光购销专区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联系方式:010-52175492
电子邮箱:wangrx@ncexc.com.cn
特此公告。
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