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数据报送工作的公告
2023-06-08 来源:全国煤炭交易中心

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3〕31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监管台账内的供需企业已通过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平台开展履约数据报送工作。但从1-4月履约数据报送情况看,仍有部分企业存在未按时规范报送履约数据和上传交收单、结算单等问题。交易中心现就企业进一步规范及时填报履约数据、上传交收单结算单,做好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数据报送工作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履约数据报送工作要求

(一)供需企业按时填报履约数据

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监管台账内的供需企业均应于每月10日前分别登录交易中心平台账号,人工在线填报上月的合同履约数据,并规范上传交收单、结算单。未按时报送的,平台系统将进行弹窗提示。

操作流程:登录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平台账号→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月度履约数据报送→选择报送状态为“未报送”的合同→报送→按要求填写上传→提交

特别说明:上月未结算的合同执行数量可填交收量或0(当月未执行),后期可按实际结算数量进行修改。企业填报的执行数量应与结算单显示的结算数量一致。

(二)煤矿及用煤企业可查看履约数据、上传交收单结算单

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监管台账内的合同信息中涉及的煤矿及用煤企业可登陆交易中心平台账号,查看供需企业填报的本企业(煤矿/用煤企业)上月执行数量,规范上传本企业上月的交收单、结算单。如填报的执行数量有误,需及时联系供需企业修改。

操作流程:登录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平台账号→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月度履约数据报送→交收结算单上传→查看已填报的当月执行量、上传交收单结算单→提交

(三)交收单、结算单上传要求

1.企业可上传本单位现有的交收单、结算单,如果本单位没有制式的交收单、结算单,可选择交易中心提供的交收单、结算单模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

2.交收单主要体现该笔合同发货数量(供方/煤矿)、到货数量(需方/用煤企业),结算单为该笔合同实际结算情况(结算数量及金额)。如企业交收数量和结算数量等情况一致,交收单、结算单可以上传同一单据。

3.交收单、结算单可以是企业单方盖章,业务章、公章、财务章、结算章均可。即供方企业上传单据供方盖章,需方企业上传单据需方盖章。

4.如有多个交收单、结算单,可打包成一个文件上传。上传后也可删除原文件重新上传。

5.如尚未有准确的交收单、结算单,可先填写提交执行数量,后期补充上传相应单据。

6.当月执行数量填报为0的,不用上传单据。

二、平台咨询培训服务工作

交易中心将于6月9日(周五)上午10:00对前期履约数据报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新上线功能进行线上培训答疑,请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监管台账内的供需企业、煤矿及用煤企业按时参加。

培训网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l/KJcrslrfThgQ

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ncexc.cn

客服咨询电话:010-52698888

        全国煤炭交易中心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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