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扎实开展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5〕985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切实做好合同履约工作,保障能源电力稳定供应,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支撑,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现就做好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服务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尽快完成经济合同签订上传工作
按《通知》要求,已在交易中心平台录入确认并经审核通过的合同,供需企业应抓紧签订经济合同,并上传至交易中心平台。上传签订的经济合同要使用国家统一的《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示范文本》(2026版),并确认盖章。
供需企业均可上传经济合同,上传方式:登录交易中心平台账号→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中长期合同查询→选择审核规范显示为“待核验”的合同→点击页面下方“规范调整”→上传。交易中心将对合同内容进行核验,核验状态不规范的企业应及时查看不规范原因、调整完善后按上述流程重新上传;签订三方合同的,供方需同时上传与上游煤源企业的经济合同。
二、规范准确填报履约数据
(一)履约数据报送对象
已通过交易中心平台录入确认并通过审核的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的供需企业。
(二)履约数据报送要求
供需企业应在协商一致基础上,于每月10日前分别登录交易中心平台在线填报上月的合同履约数据。
月度履约量原则上以实际已发生货权转移的数量为准,供需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以书面约定口径为准。未按时报送履约情况的,平台系统将进行弹窗提示,经提示仍未报送的视为未履约。
如供需双方履约数据报送不一致,系统将自动进行提醒,相关企业应在15日前协商一致并完成调整。每月15日之后系统不再允许对已报送的履约数据进行修改(未填报的可以补报1次)。如对履约数据存在异议,请于次月10日前书面提交相关更改申请和佐证材料,由交易中心汇总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认定。
2026年1-2月份履约数据应在3月10日前按各月履约实际情况分月度报送。
(三)明确履约数据报送工作联系人
按《通知》要求,各供需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合同履约数据报送工作。企业应于3月10日前,登录平台月度履约数据报送页面,填写职务、姓名、联系方式并提交。如有人员变更,要及时更新相关联系信息。
(四)开展履约数据月度平台公示
截至每月15日24:00,交易中心系统将自动归集供需企业履约数据,生成月度履约情况并在交易中心平台进行内部公示。如供需企业报送的履约数据不一致,将按供需双方填报较低的数据进行计算和公示,未按时填报履约数据的合同履约率按0进行计算。单笔合同累计履约率大于等于90%后,需正常报送履约数据,但不参与当月排名,参与累计排名。
交易中心平台将按红灯、黄灯、绿灯三个履约等级对供需企业和企业集团当月履约率和累计履约率公示。
月度履约率80%(含)以上、累计履约率90%(含)以上划为绿灯,月度履约率60%(含)-80%、累计履约率60%(含)-90%以上划为黄灯,月度履约率、累计履约率60%以下划为红灯。
三、平台咨询培训服务工作
交易中心已按《通知》要求,优化完善相关平台服务功能,并安排专人就各项工作进行电话、在线咨询解答,全力为供需企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请各有关企业及时关注交易中心官网公告和公众号、微信号。
交易中心将于3月10日(周二)15:00进行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履约数据报送平台操作视频培训,请有需要的企业使用微信扫码观看,或关注微信视频号“全国煤炭交易中心”,进行观看。
(线上直播二维码)
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履约数据报送相关政策文件、业务操作流程的文字及视频资料,可在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ncexc.cn)首页→点击“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履约数据报送入口”→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服务指引,进行查看下载。
其它未尽事宜,交易中心将另行通知。
客服咨询电话:010-52698888
全国煤炭交易中心
2026年3月6日
关于做好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服务相关工作的公告(3.6)